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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4]18号 颁布日期:2004-03-0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6号)转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