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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3]100号 颁布日期:2003-03-3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3]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