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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2]303号 颁布日期:2002-10-0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