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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次小薪材农业特产税的具体减免办法,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