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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