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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