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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情况的第三次通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情况的第三次通报》(国税函[2001]54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应结合前段在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的开具、数据填录及上报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我省开具的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使用通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