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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