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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省局稽查局: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省局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专用章”。此章专用于下列税前管理审批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有关费用的审批;

    二、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审定及结算的审批;

    三、总机构管理费及行政管理费的审批;

    四、其他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财务处理事项的审批。

    各市、州局,省局直属分局亦可比照省局印模刻制一枚审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