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国税流函[2005]59号 颁布日期:2005-05-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