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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内政办发[2004]23号)精神,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又一次大规模的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于2005年5月25日前将组建情况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调查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此次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保证调查所需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能由于经费问题而影响调查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赤峰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学玉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闫青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国军  市统计局局长

    王  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世峰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李自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建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国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香莲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景文  市人事局副局长

    白艳田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品忠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胡立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郭志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志军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