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3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就地监管。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及所属成员企业名单(略)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