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