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旗县区国税局、各专业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所字[20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8月24日    内国税所字[2001]3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