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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