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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21〕1116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