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笫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1〕49号)和你厅《关于申请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函》(内自然资函〔2021〕458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30万元(Z1951100l0003),专项用于你厅所属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实施的赤峰市敖汉旗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建设。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
请你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31日前,与我厅联合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报送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
我厅将会同你厅,适时对项目完成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附件: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