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宣传部,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宣传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