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荣康医院: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 根据自治区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和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申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盟市自治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抚恤”科目,项目代码:Z135080000006。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本次安排的自治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八一年前军休干部的生活补助按25000元/年·人测算。二是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问题,补助标准按1171元/年·人测算。三是荣康医院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其保障对象中有重病特殊群体,未按照实际人数测算,按照以往惯例,每年拨付50万元。四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补助支出。各盟市要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自治区安排的补助资金。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系根据2021年11月29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
三、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配套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各盟市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2022年自治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分配表(提前下达).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