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23号),现就下达你市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下达你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20000万元(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专项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
二、有关要求
(一)你市接到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地县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请及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以及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你市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建成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