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为支持全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公告如下:

一、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农产品单耗数量) 

备注:1个标准把的肠衣长度为91.5米。 

二、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5日

 

相关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