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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统一抽取的通知

 

吉财采购[2017]821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统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从11月1日起,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采购项目及其各标段的具体情况抽取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应认真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表》,并附带《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抽取。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表.zip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