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2019]556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吉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反馈。
附件:吉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