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明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20]200号)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2020年度新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吉粮科函[2020]79号),现拨付你市“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 万元,用于中央企业“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执行中收入列“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220199 其他粮油事物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参照《吉林“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粮米联[2018]22号)有关规定,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健全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奖励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情况表(不发市县)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