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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0]119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吉财粮指[2020]119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6号)和《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吉财粮[2017]1038号),经与省畜牧业管理局共同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622万元(详见附件1)。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 正常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请收到奖励资金后,于60日内与同级畜牧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报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备案。预算执行中,请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