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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粮指〔2020〕127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粮指〔2020〕1274号

为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5号)省商务厅组织的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评审结果,现将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2 中央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中,收入科目11003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根据我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和补助资金额度,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于收到资金20日内将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3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时,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及时拨付资金,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附件2: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3: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0年12月14日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