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粮[2020]1107号
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稳步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20〕53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完善了《吉林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补助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