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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金〔2021〕1018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金〔2021〕1018号
各市(州)、各县(市)财政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公安局: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效益,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