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目录的通知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目录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行为,保障合法统计调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公布由我局批准(备案)的2013年《吉林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目录》(截止到20131231日),并在吉林统计信息网(http://tjj.jl.gov.cn/)的“网上办事”专栏中的“行政审批”中同时公布。 

省统计局重申,调查表式右上角无法定标识的调查属于非法调查;超过有效期限并未及时申报统计审批(备案)项目的调查也属于非法调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被调查者有权拒绝填报,并向各级统计机构举报。省直各部门要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合法性、有效性的管理,及时申报统计调查审批(备案)项目。 

联系电话:043182752803 

  

附件: 

12013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目录 

22014年到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