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督[2017]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合理调整项目规划。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完善"全面改薄"5年项目规划。要确保调整后的规划建设规模、资金总投入与原规划大体相当,确保"补短板、兜网底"的任务不变,确保如期实现国家20条底线要求的目标不变,严禁大拆大建和建设豪华学校,并按要求履行报送程序。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地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借鉴以往寄宿制工程、校安工程的做法,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减免优惠。要尽早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逐校、逐校建立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17年底完成规划任务的80%以上,2018年底完成90%以上,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其中,8个国贫县要加快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力争今年底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对工程建设缓慢、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问题较多的市、县,省里将按规定酌情扣减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相关分配因素评分。
三、强化项目资金落实。各地要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和省级"全面改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核算、拨付、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要统筹考虑当地财力状况和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需求,及时足额落实应由本级财政安排下达的专项资金,确保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项目,都能按照规划中确定的额度落实资金。
四、严格项目质量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全面改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和工作制度》(吉教联字[2015]23号),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把责任落实到人。校舍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竣工后按国家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设备采购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验收后要抓紧登记资产帐目。
五、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各地要加强公开公示和宣传引导,要及时上网公示"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成阳光工程、民生工程。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全面改薄"政策,知晓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六、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改薄"作为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任务,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及《吉林省脱贫攻坚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九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公开通报、第三方评估、集中调度、个别约谈等方式加快落实"全面改薄"各项任务。从今年开始,国家将组织专项督导,逐一检查项目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省里也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超常规措施督促和推动,必要时提请省政府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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