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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基二〔2018〕32号 关于组织全省试点高中校长选课走班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吉政发[2016]14号)精神,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二[2017]27号),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校长对实施选课走班等教学组织形式、管理模式改革的认识和领导力,为高中学生提供多种可选择的课程与学习方式,定于111319日组织全省试点高中校长赴浙江选课走班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各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已上报的选课走班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校长或主管教学副校长1人。因长春市未推荐试点学校,请长春市教育局自行选定16所普通高中符合条件的参培人员,计16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1113—19日,浙江省杭州市。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具体日程安排及内容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地教育局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确保参加培训人员为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并汇总本地试点高中参培人员名单,于115日下班前将回执单(见附件3)统一发送到电子邮箱: huchengxu05@126.com

2.参培校长要妥善安排相关工作,保证按时全程参加培训,校长或教学副校长不能参加培训的,要在报名回执中说明原因,不可由其他人代为参加。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将全程监督管理培训过程。

3.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参培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由省培计划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培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4.请参加本次培训人员收到通知后,主动申请加入2018高中省培项目QQ群(群名:吉林省选课走班培训群,群号:887284878)。

五、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班主任:省教育学院胡成旭;电话:13804357166

 

附件:1.全省选课走班试点高中学校名单;

   2.关于组织全省高中选课走班专题培训的通知;

   3.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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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