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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基二〔2018〕33号 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我省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坚实基础,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普通高中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教育教学资源评估工作,针对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源建设和学生的整体选科意识、学科倾向等因素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有效的预判,为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条件保障。为做好此次全省范围的资源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现有在校生的241所普通高中。

二、评估时间

201811月至12

三、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免费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资源建设现状,包括教室资源、教师资源、多功能教室和各类实验室资源等。

2.在校生选科意识和学科倾向等。

3.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的其他相关数据等。

四、评估方式

现场考察、线上评测、问卷调查等。

五、其他要求

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资源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统筹组织,北京课程帮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各市(州)、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主动配合。

1.市(州)、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资源评估工作,要主动配合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方案召开资源评估工作部署会,组织本区域普通高中学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评估培训,并监督学校实施过程。

2.各普通高中要组织高一年级学生进行模拟选科,选科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选,学生在未进行选科指导下进行;第二轮为终选,在学生通过系统平台完成选科指导及各项评测后进行。同时指定学校资源评估工作负责人,配合评估实施团队完成班级、教室、任课教师等教学基础数据的准确采集工作。

3.相关年级的学生要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系统平台完成模拟选科,并完成选科成熟度、学科倾向等相关评测。

附件:1.吉林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资源评估工作方案

2.市(州)及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评估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3. 学校教学基础信息采集模板(含两个子表)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