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审党组发〔2017〕26号
厅机关各支部、直属事业党支部:
现将《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
2017年7月28日
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党的领导、巩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审计机关党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依托,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紧贴审计工作实际发挥机关党建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党员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主要任务
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厅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一)加强思想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党建工作首位,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厅党组要带头落实理论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组织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质量。机关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讲党课,帮助普通党员提高理论学习效果。要深入组织开展党性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见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时组织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建立健全厅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注重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履职到位。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出现岗位空缺时应当及时指定负责人代理支部书记工作。
2.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熟、作风正、有能力、威信高的标准,选拔配备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机关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培训,重点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抓党务工作的能力。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标准一般应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
3.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作为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的核心内容,引导党员坚守道德和纪律底线。要加强革命传统和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审计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每年年初组织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督促党员自警自省自律。要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计划制、培训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对群众反映较多和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组织谈话或诫勉谈话,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清理和解决“庸懒散、不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抓好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等工作纪律贯彻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审计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和深化审计机关作风建设成果。
2.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要紧贴党员干部队伍实际,采取举办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丰富审计机关文化生活,为做好审计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同时,要围绕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机关党建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公正、廉洁、文明的审计理念。
3.结合开展审计项目评比检查、绩效考核等活动,深入挖掘总结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学先进、争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党员干部发扬吃苦在前、奉献在前、实干在前的进取精神。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坚持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即要管好业务,又要抓好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常提醒、勤监督;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对所属党员要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切实做到敢管敢严、长管常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2.严明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法规,严格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厅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驻厅纪检组监督;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并正确对待各种批评的意见。机关各党支部要把落实党内法规作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核心工作来抓,让党员知敬畏、明底线。
3.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经常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警示人。每年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每逢重要节假日、纪念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见学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提高廉政意识。
4.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易出现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大监督防控力度。每年结合重大审计项目实施,组织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法规处等部门,对审计干部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纠即改,并视情追责问责。
(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1.建立厅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既要对分管处室的业务负责,又要指导分管业务处室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定期调度,及时督促检查。
2.建立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建立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将每周五确定为党员集中学习日。机关各党支部要根据机关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所属党员进行集中学习。
4.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定期为普通党员进行党性辅导,帮助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
5.建立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如因工作需要,民主评议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组织开展党性分析。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为审计中心工作服务意识
机关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展开,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认真研究探索机关党建服务于审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解决好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围绕配合、协助审计中心工作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履行好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二)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机关党建工作实行厅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各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厅党组指定1名班子成员主管机关党建工作,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委每年要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厅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审计机关党建工作由厅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处室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要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保证机关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实行日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党建工作完成不好的支部和党员不能列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同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年终要向厅党组述职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并组织群众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