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文件
吉审党组发〔2018〕23号
关于转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审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审计署党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审计署通知要求,严肃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健全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按照审计署要求推动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
2018年7月5日
中共审计署党组文件
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纪律作风
专项整治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第一至第九临时党支部、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署党组安排部署,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正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深入推进该项活动,结合审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查和防控审计工作的廉政风险。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主要表现为:在审计内容和审计对象选择上该审不审,确定延伸对象时,搞无原则的选择式延伸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时该报不报;聘请中介机构不规范,在投资审计等领域,操控审计报告出具进度,从中谋取个人私利等。这些问题虽是少数,但严重违反了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形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狠抓廉政纪律执行和规范审计行为,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纳入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中,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作为自查和整改的内容,严防廉政问题发生,做到依法审计和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确保审计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二、严格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和违反审计程序向被审计单位、无关人员泄露审计情况和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数据资料;严禁在工作时间(含工作日中午和现场审计期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得酗酒。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本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所查找出的问题,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要建立问题明细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逐项落实,逐项销号,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久久为功,紧盯不放。需要制定或修改完善工作制度的,要抓紧作出时间安排,尽快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有关制度,尽快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通过废、改、立,着力扎紧制度“笼子”,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建立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严格执行制度和加大检查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事,特别是要狠抓党建、业务、廉政、保密、安全等各项制度要求的执行和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强化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专项整治时间,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传达给全体干部职工,层层压实责任。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驰而不息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中
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