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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审计厅关于
  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经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和改进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党支部)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组织活动,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和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
  第二条  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离退休干部的思想状况、身体情况和兴趣爱好。通过多种方式与他们沟通思想和交流感情,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第三条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厅机关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以组织覆盖推进工作覆盖。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
  第四条  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好支部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各项学习制度。通过经常性学习,使离退休干部党员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更好地凝聚共识发挥正能量。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不断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采取创新方式方法、用好红色资源等形式,积极开展对离退休党员的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健全和落实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和老年节期间,集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和开展活动等形式,积极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他们党组织的关心与关怀。
  第六条  组织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面向群众发挥作用,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
  第七条  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认真做好离休费、护理费、生活补贴和退休金的发放事项,以及公用经费、特需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和返还党费的管理及使用,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
  第八条  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的党费收缴、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厅机关和省“保健办”的健康体检、办理离退休干部“异地就医”和“急诊就医”的有关事项、为离退休干部安排保障车辆和订阅报刊、杂志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