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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审计厅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见》已经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党的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各处室、各单位或党支部要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
   2019年5月10日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审计干部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道德防线、纪法防线,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内容,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时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要求,坚持“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机制一体化推进,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二、主要内容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重点是结合省审计厅工作实际,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等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推动全厅、各处室(单位)、各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
  (三)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结合审计机关特点,开展廉政书画展、廉政讲座、审计人谈廉政等廉政文化建设,以文育人、化风成俗,促使审计干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四)开展内控建设宣传教育。在推进内控建设与时俱进的同时,同步推进内控建设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内控机制效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真正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三、方式方法
  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入脑入心,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
  (一)坚持抓在经常。一是抓好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与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二是抓好日常。厅里统一组织的中长期集中教育培训,原则上都应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每年的专题辅导讲座,至少安排1—2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三是抓好融合。有计划地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交流,或开展相关知识测试,促进宣传教育成果转化。
  (二)坚持因势利导。借助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师资力量、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资源、《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和专题片等学习资料,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溶于审计工作方方面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以经常性教育促进廉洁自律,防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坚持主题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示范教育。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参观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警示效应,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让审计干部思想上受触动、受警醒,存戒惧,守底线。
  3.纪法教育。做到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知法懂法守法,健全内控措施,严格纪法执行,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由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处(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对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处室(单位)、各审计组要抓好落实,确保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内外网、展板、大屏幕等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的通知》(吉审发﹝2009﹞88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