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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吉林省审计系统厅局长联系“直通车”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吉林省审计系统
  厅局长联系“直通车”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审计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审计局:
  为落实省政府要求,积极主动帮助市县审计机关解决实际问题,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市县审计机关提高审计监督质效,省厅决定在全省审计系统建立厅局长联系“直通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部署要求,以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目标,建立省厅与市县审计机关主要领导直接联系机制,强化对市县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市县审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全省审计工作整体上层次上水平,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市县审计机关在加强审计业务建设和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特别是在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及实施自身审计项目时,遇到的政策理解、方案落实、问题把握等方面困惑和问题。
  二、联系机制
  (一)问题报送制度
  各市(州)审计机关要定期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问题,填写《问题提交清单》(见附件1),于每月10日前报省厅办公室。
  (二)问题交办制度
  1.省厅办公室汇总各市(州)的《问题提交清单》,形成《问题交办清单》(见附件2),明确承办处室、完成时限,报相关分管厅领导审阅后,送交承办处室办理。
  2.对交办的问题,承办处室要第一时间研究解决,5个工作日内拿出具体解决意见,填写《问题办理清单》(见附件3),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报厅办公室汇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需要通过一段时间解决的,要明确办结时限;无法解决的,要详细说明原因。
  (三)问题反馈制度
  厅办公室定期整理汇总问题办理情况,并及时报厅主要领导审阅。根据问题收集情况,不定期召开问题反馈视频会议,厅领导与相关市县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集中反馈答复。对于紧急问题,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予以反馈答复。
  (四)问题督办制度
  厅办公室将各地提交问题办理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将问题办理情况纳入厅机关处室年终考核内容,对解决问题不力的处室负责人,要严肃约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厅局长联系“直通车”机制既是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强化对市县审计机关领导、推动形成全省审计“一盘棋”的重要举措。根本目的是为了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质效。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问题的收集、提交、反馈等工作。
  (二)解放思想。市县审计机关要减少思想顾虑,围绕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积极大胆的提出问题。省厅各处室(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办理市县反映的问题,每个问题都必须有明确意见、限时办结,为基层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指导、服务和保障。
  (三)密切联系。各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与市县审计机关的联系,灵活运用视频联通、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形成上下贯通、协调有序的工作联系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效。
  吉林省审计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