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关于报送文化行业组织基本情况的通知

文化厅主管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文化行业组织基本情况的通知》(吉宣通〔201618号),对文化厅所主管的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请各单位于1027日前,将《吉林省直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填写完整,盖章传真,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传真:0431-82752801   电子邮箱:jLswhtspb@163.com 

    附件:吉林省直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xls

    

  吉林省文化厅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