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2016年吉林省文化厅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系列(含工艺美术)评委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人员范围及时间
(一)答辩时间:
12月22日(星期四)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答辩人员范围:
1.全省从事图书资料系列专业申评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及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全省从事文物博物系列专业申评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及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全省从事群众文化系列专业申评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及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全省从事艺术系列(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非遗、美术师、舞美设计、舞台技术、动漫设计、工艺美术)专业申评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吉林省动画学院B楼(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三、答辩人员要求
1、答辩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答辩人员须遵守答辩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申报人员。
2.请参加上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7:30时前报到,参加下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时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答辩采取申报人员自述、专家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自述,时间不超过2分钟;专家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每名答辩人员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附件: 答辩人员分组情况及顺序表.xlsx
省文化厅人事处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