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于今年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工作,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原则上长春市文广新局推荐的文化产业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其他各地区不超过1个。
二、申报方式
由各地区文广新局统一组织申报,园区建设单位自行准备申报书。申报书包括:
(一)《第四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见附件1),由文广新局在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园区的基本情况;2、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3、园区的特色、品牌、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4、园区企业的数量和代表性企业的简要情况;5、园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园区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三)园区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园区建设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开户银行开具的有关园区建设单位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
(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
此前已经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的(不占申报名额)除按上述内容准备外,在申请报告中重点写一下被评为试验园区以来园区的建设发展情况。试验园区经正常程序评审后,确认是否升级为示范园区。
文本要求统一使用word文档,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统一使用A4纸装订,每个园区建设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胶装成一本书的形式(封面格式见附件2),一式3份,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邮寄地址附后)。在报送纸质申报书的同时,需将申报书中的“申请报告”部分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信箱。
三、申报要求
请各地区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见文化厅官网)进行遴选,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组织评审前文化厅将对申报园区进行考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化厅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处 贾万宝
电话:0431-85614125
QQ信箱:839051784@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 吉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处 邮编:130021
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吉林省文化厅网站上查阅下载。
吉林省文化厅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第四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