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文广新局:
根据《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和《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发〔2018〕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委托各市(州)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传承人年度收徒授艺、传承活动与对外交流、传承实践与理论研究等情况。省文化厅对各地上报的27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复核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称职人数235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1人),不称职人数14人,已故23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综上,省级(不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称职的人数为214人(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