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吉林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文广新局:
现将《吉林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进一步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全省文化领域(行业)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职责分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夯实本地及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二、结合实际,扩大宣传。各单位单位要利用送戏下基层演出、主题展览、专项演出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LED大屏幕游走字幕、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和宣传板报、精心编排适合消防安全工作的节目等形式扩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面,让群众对消防安全有新的认知,并在观看节目时得到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把准入,排查隐患。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未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合格证》的不予审批,同时对已审批合格的单位要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四、紧盯节点,强化督导。针对目前节庆和大型文化活动多的特点,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重大文化活动的审批和应急预案的报备制度,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大型活动,要提前制定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负责同志亲临现场监督、检查,重点部位有专人值守,并与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节庆和大型文化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