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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一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机构重组,突出创新与服务,落实执法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全面履行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能。文化方面梳理规范了本级权力清单,并做了及时调整,其中:取消事项49项;下放事项4项;保留33项。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国家级开发区和经济发达镇的实际需求,确定将行政许可3项、其他权力1项、行政处罚47项,共51项权力下放给开发区。同时,将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14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经济发达的镇。全年审批件330件,共涉及9大类事项,群众满意率100%,提前办结率100%,全部实现了“只跑一次”。印发了《吉林省文化厅关于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对“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梳理的通知》。积极探索实施“双随机”和“黑名单”管理的新理念、新办法,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分两次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和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进行了抽查,双随机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旅游方面认真开展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将全省旅游系统审批事项(市州、县市级)统一规范为18项事项,共计包括25个申报条件、45个办理环节、59项申报材料,办理时间18个工作日,基本实现每个事项平均1个工作日。制定了《吉林省旅游市场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下发全省旅游质监部门执行。完成了全省旅游系统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和市州旅游随机抽查应用程序培训,实现了全省旅游“双随机”检查全覆盖和随机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开展了旅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组织7个相关处室,共完成36件次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先后组织3次对国省市县各级涉旅证明事项情况全面梳理和重点清理工作。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草《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经与省人大、原省政府法制办沟通,已初步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文化文物旅游、发改、公安、国土、住建、环保、工商、宗教、长春海关等部门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2018年旅游市场检查计划》、《吉林省旅游景区暗访基本标准》、《吉林省旅游市场检查人员名录库》、《吉林省旅游市场检查对象名录库》、《2018年旅游市场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吉林省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管理制度汇编》等,并充分沟通协调省工商局等协作单位,做好联合监察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734)部署和要求,制定了《省旅发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暂行)》。根据规则,通过广泛筛选、全面对比以及实际考察等环节,选聘了业务能力强、熟悉政府法制工作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8月开展合作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不同类型的合同及文件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2件。通过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服务我省旅游业发展、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同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经过法制审核,并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公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全省9个市(州)、42个县、51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重新确立了“三定方案”,依法依规行使职能。充实完善了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同城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规范了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市(州)为“支队”,县(市)为“大队”。全省现有607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考核、考试实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全国率先完成新一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统一使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了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办理文化和旅游部督办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受到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截至2018年底,文化方面出动执法人员25200人次,车辆6300余台次,排查安全隐患63处(均已整改完毕),行政警告93个单位,行政处罚案卷500余个,行政罚款240余万元。开展了全省游艺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对4家严重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行政处罚。截至2018年底,旅游方面共开展检查行动373次,出动检查人员1781人次,其中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75次,共检查企业693个,对27家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12家轻微违法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旅游团队296个,导游员329个,查处违法违规导游员43人次。开展冰雪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1”行动中,把冰雪旅游低价经营作为整治重点,对长春、吉林、延边等地集中组织开展了冰雪旅游产品、团队质量和导游规范执业检查,为我省冰雪市场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印发了《关于开展暑期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全省共开展检查62次,其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7次,出动检查人员192人次。整治中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共15起,罚没金额共计14.8万余元;共检查旅游团队224个,导游人员230人,检查旅游车辆48台次,发现旅行社委派未取得导游资质人员、未携带旅行社委派的材料、未佩戴导游人员身份标识等违规人员43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开展了赴俄边境旅游市场规范整治和重点旅游线路整治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只跑一次”改革专栏,利用官方微博等多媒体积极进行推广宣传。积极协调做好机构合并后的厅网站改版工作。文化方面2018年共收到报送信息2836条,采用879条,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务信息上报标兵单位。旅游方面在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权利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地址、邮编、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等信息内容,全面接受公众监督。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吉林省旅游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全省旅游质监、旅游投诉案件、旅游行政处罚等信息共30余条。对《吉林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网公开,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和政策全文。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对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人员评议评价,推进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省及行政执法人员评议测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厅领导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定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学习贯彻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组织观看教育片《警醒》,提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据《吉林省旅游举报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做好信访接待,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各负其责,实事求是,追根溯源,熟悉政策,把握尺度的原则,在厅领导支持下,在各处室、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信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和有效缓解。加强旅游者维权投诉管理。指导监督全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依托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利用平台专版系统和手机APP,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依法调查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调处旅游纠纷,有效维护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旅游投诉纠纷处理,长春、长白山等地设立人民调解委会为提高旅游投诉调处效率和公信力发挥了作用。加强全省“诉转案”查处力度。确定了“诉转案”与旅游投诉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的工作原则,实行了旅游投诉、“诉转案”限期办结和定期通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结案率。2018年,共受理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269件,其中列入省级投诉督办案件100件;结案255件,结案率95%。转办旅游投诉涉嫌违法违规案件35件,经调查,结案7件,证据不足不予立案16件,撤销立案7件,正在办理中5件。

  (七)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了六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暨信息员统计员培训班”,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化市场网平台建设专栏对培训进行了报道。举办了移动执法业务培训班和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交流培训班。全年组织培训500余人次。举办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政策法规抽查考试。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各地市开展了近半年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以案施训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承办了文化和旅游部第十六期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全年共参加九期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培训和竞赛活动。注重提高与湖北省的对口交流活动的实际效果。落实好文化部关于执法队伍对口援疆、援藏的工作任务,与新疆和西藏实施对口交流援助65人次。审批办副主任杨智勇被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制定下发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宪法修改相关工作情况。通过主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思想氛围。利用中国旅游日等重要的旅游宣传节点时段,强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了省市县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旅游企业,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互联网、主流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全面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有待于提高。机构调整和职能融合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情况和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科技监管手段和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如何运用科学技术,实现文化和旅游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发展成为亟需破解的新课题。

  (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机构职能的融合,必将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如何有效化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2019年度工作打算

  (一)努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和公布具体办事事项目录。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办事标准化事项通用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规范的办事流程,开展综合考评。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利用国家重大节假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事件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指导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及时解答群众诉求,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执法督查力度。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结合文旅工作特点,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汛期、大型活动及节假日等重要时期,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狠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四)强化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依法予以取缔和惩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网络表演等领域重大案件的督办;提高办案数量,注重办案质量;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好文化部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提升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

  (五)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巡查省内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文物拍卖企业从事购销经营活动和设立文物商店等各项违法行为。对举报、上级交办、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进行查办和处理,规范全省文物市场的经营秩序;针对全省范围的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结果,查办一批文物案件。

  (六)做好队伍融合和建设工作。继续做好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健全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扎实推进“文旅执法工作融合”,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达到 “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继续坚持以案件为导向的“以案施训”培训模式,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新进人员培训工作模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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