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移,引导和鼓励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更好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
(一)总体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深入城市社区、学校、军营、工矿、企业等,特别是到村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落实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任务,为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营造氛围、提供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到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以阅读推广、读书会、专题讲座、文艺陪训、结对辅导等形式开展。其中,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到所辖乡镇的村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每年每个乡镇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市(州)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年到所辖县(市、区)的村屯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每次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服务人数不少于40人。省图书馆、省文化馆每年全省选取不少于2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每村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
(三)行业监管。每年初,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应根据国家和省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开展常态化服务基层活动主题、方向、基本内容和开展方式,并分别制定计划从行业角度下发全省执行。各地执行期间,省级两馆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活动质量。每年年底前,省级两馆要分别从行业角度对各地开展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并通过适当方式对各地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讲评,同时,向厅里提交总结报告。
二、积极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
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积极鼓励号召本单位工作人员完全利用个人时间和资源自愿深入村屯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前提是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在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馆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入乡村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流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批准、效果评估、单位公示、结果认定等必要环节,形成志愿服务工作闭环。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发挥馆班子作用,在个人开展乡村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的活动管理和结果认定等方面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体现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
省里每年职称评定会将申评人到乡村以个人名义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情况作为一项指标给予参考,参评时提交《个人深入村屯开展公共文化志愿服务认定表》作为依据。同时,也作为每年本单位职称聘任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切实重视服务基层工作,认真传达省里要求,并组织所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服务基层活动,满足和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坚持标准。省里只是初步规定基本的单次服务要求,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省里标准的具体实施标准,确保服务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做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力求有量更有质。
(三)强化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基层工作加强管理,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制定服务基层计划,并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服务基层工作顺利实施,并留存必要资料备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