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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银监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帮助我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银监局制定了《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银监局
                               二00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