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的通知》(财预〔2016〕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包括乡镇财政基本情况表、乡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基本信息总表、乡镇区域内总收入基本信息表、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乡镇政府性基金收支基本信息总表、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基本信息总表、乡镇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财政补助村级经费收支表共计8张表格,反映乡镇基本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农资金管理等情况。
二、编报方式
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编报采用Excel电子报表和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简称编报软件,下同)相结合的方式。
1.乡镇财政部门使用Excel电子报表进行填报,要求各乡镇将Excel电子报表和经乡镇政府盖章后的纸质报表一并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纸质表格必须和电子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2.县级财政部门通过编报软件对乡镇财政部门上报的Excel电子表格进行采集和初审,审核无误后生成上报文件报市级财政部门,同时将乡镇上报的纸质报表收齐后妥善保存。
3.市级财政部门对全市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并生成上报文件报省财政厅。
三、有关要求
1.网络下载路径。报表模板、编制说明、编报软件操作手册和编报软件安装包通过网络布置下发。下载路径:省财政厅内网FTP://10.108.12.5/地方处/乡镇财政管理/省厅下发文件。
2.核对行政区划。各设区市在开展报表填报工作之前,要先核对所辖县(区)和乡镇的行政区划信息,如发现有遗漏的区划、区划编码不正确或者名称不正确等情况,请设区市统一电话反馈。
3.下发初始化文件。各设区市财政局要通过编报软件生成所辖县(区)的初始化文件,并利用财政内网尽快下发到所辖县(区)。
4.上报时间及路径。各设区市财政局将审核无误的报表和编制说明(电子版)于2016年3月31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管理处。上报路径:省财政厅内网FTP://10.108.12.5/地方处/乡镇财政管理/各地市上报文件。
5.加强沟通衔接。由于导入到软件中的数据省、市、县财政部门不能进行修改,若出现错误,必须逐级返回到乡镇通过EXCEL文件修改,而后再次上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报表说明要求填列各项数据,并与2015年度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衔接一致,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减少差错返回修改率。对于编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省财政厅沟通。
联系人: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管理处冯媛
电话:0791-87287879
附件:1.2015年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
2.2015年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编制说明
3.2015年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调整情况
江西省财政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