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财经〔2008〕30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水利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