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财流〔2008〕836号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