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发挥税务师作为专业人才的作用,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选聘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聘期已到期,市税协拟重新选聘执业质量检查人员,配合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等级事务所认定工作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请各事务所择优推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名额
拟选聘30-50名,一个事务所可推荐1-2名。
二、推荐时间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8日。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已加入协会且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注册税务师);
3.具有税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并连续从事涉税服务工作5年以上;
4.担任事务所项目(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5.熟悉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等行业指引和其他业务指引,且具有较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7.在被抽调时,能较好协调时间积极参与检查工作;
8.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
1.行业领军人才和行业高端人才;
2.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财税法相关证书的综合性人才;
3.以前年度参加过市税协组织的相关检查并表现突出者;
4.以前年度有参与其他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历者。
四、选任方式
本着自愿原则,由税务师事务所择优推荐,填写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版)发送到邮箱cqzsxh@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顺丰邮寄到市税协业务部。
联系人:杨燕,13368468692;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40号(富悦集团3楼)。
五、相关要求
(一)积极报名、踊跃推荐。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是规范行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了做好、做实相关检查工作,请各事务所严格把关、对照条件,积极推荐富有高度责任心和较强业务能力的税务师,为税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强化管理、提高质效。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经选任后,根据《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市税协制作并发放聘书,聘期至本届理事会期满。检查人员在任期内实行退出机制,即任期内两次无故不参加检查工作的自行退出。
(三)严守纪律、履职尽责。选任的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负有保密义务并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对检查中知悉的事务所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用途,也不得泄露给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者,市税协会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全面保障、争先创优。对任期内开展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市税协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发放适当的误工补贴。对任期内检查工作表现突出者,在市税协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对其所在事务所推选党员时优先推荐,对其所在事务所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