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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4618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经废止的8件交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部长 张春贤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8件交通规章: